1月13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的2025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暨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等入选2025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第六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取得八项成果”等入选2025年度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孙瑞标致辞并揭晓评选结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副院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朱青等专家对中国十大税收新闻进行了点评。中国税务报社社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付树林主持发布会。
“2025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的前两条分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具有特殊意义。
当我看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排在年度十大税收新闻的第一条,总体感受是“令人振奋、责任重大”。税收,从政府融资的重要手段,到政府活动的经济基础,再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改革开放的40多年中,其地位和作用持续提升。我们都知道,五年规划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涉税涉费任务被纳入且摆在“十五五”规划建议的重要位置,进而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税费工作持续进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视野,同时说明“十五五”规划的实施离不开税费工作的支持和支撑。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主体地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有定性的问题,还有定量的问题。一个重要标志性指标,就是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有研究测算,这需要在未来十年内人均GDP大致翻一番。这就需要经济稳步的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税收收入增速和人均GDP、经济提高速度紧密关联。在人均GDP大致翻一番、经济稳步的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的背景下,税收收入增速该如何把握,需要抓紧研究。再者,社会主义现代化显然包括税收的现代化,如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等。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内含基本实现税收的现代化。对我们来说,时间是非常紧迫的。不管是税收理论研究,还是税收实践工作,都要进入“倒计时”,再加把劲儿。
当我看到“‘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广泛认同时,我的体会是“值得欣慰、来之不易”。这是在世纪疫情严重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的背景下,通过付出巨大努力之后取得的成就。特别是联系到我国税收运作状况,成绩的取得尤为不易。“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经济加速转型期,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加大,税收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税务部门能完成预算任务,税收法治建设得以稳步推进,税收改革举措陆续推出,税收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不断的提高,确实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综合来看,年度十大税收新闻的公布对于大家认识税收、理解税收,一同推动税收事业在“十五五”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这次公布的国内十大税收新闻第一条就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涉税涉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税制改革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我认为有三个特别需要我们来关注的地方。
一是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税收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资金需要,税收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抑制经济波动,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实行减税政策”。减税降费对于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增强其投资和消费能力都起到了非消极作用。但考虑到宏观税负持续走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税收筹资的比例也不断下降,在我国财政支出主要由地方财政“挑大梁”的背景下,税收筹资能力的弱化是地方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在这种形势下,“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其实就是对前一阶段宏观税负降低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必要调整。下一步,应研究保持合理宏观税负水平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二是完善地方税体系。“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下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具体措施应当包括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以及征收地方附加税。
三是完善直接税体系。“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直接税体系”,未强调比重问题。对此我的观点是,如果把社会保险缴费视为一种直接税,那么当前我国直接税比重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也没有低多少。完善直接税体系,当前的重点应是从共同富裕方面出发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包括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
2025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2025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反映了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深入推进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举措有效遏制了侵蚀国家税基、扭曲资源配置、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彰显了税务部门维护税制统一性、以税收治理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同时,这些举措有助于引导地方政府从依赖政策优惠的“内卷式”竞争转向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回归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的本质,进而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当前,税收征管改革面临双重任务:一方面,须着力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与征管实践中的堵点难点;另一方面,须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以及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带来的变革和挑战。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坚持以“依法治税”夯基、“以数治税”赋能、“从严治税”护航,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与治理生态重塑,构建起与数字时代相适应、与新发展格局相契合的税费征管新模式。
《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布并实施。“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其配套公告的出台,直指平台经济中存在的税收归属地不明、隐匿收入、“内卷式”竞争等痛点,通过信息透明化倒逼平台经济参与者提升税法遵从度,从源头上夯实新业态合规经营的基石,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秩序,防止税收流失,实现税负公平,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其公布实施是税务系统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部署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税务监管的重要举措。
常态化公布涉税正反面典型案例。税务部门将示范引导与法律约束有机结合,一方面,推出税法遵从度高、代表性强的合规经营典型案例,提炼可借鉴、可复制的操作经验,将合规要求转化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操作指南,为经营主体树立清晰的行为标杆,推动合规经营从“被动要求”转变为企业“主动选择”,拓展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共治格局;另一方面,持续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建立“打击一个、震慑一片、警示一域”的闭环机制,既挽回了国家税收损失,也为守法经营主体筑牢了公平竞争的屏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事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很明显的成效,为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撑。过去5年,累计征收税费收入超过156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不包括海关代征部分,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86万亿元,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税收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非常关注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颁布,现行税收征管法开始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取得了重要成果,为提升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奠定重要基础,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投资,稳定市场预期发挥重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数字化的经济的蓬勃发展,2025年6月23日,国务院公布《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出台了配套公告,细化了报送要求,明确了操作规范,有效增强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规范了平台经济秩序,为数字化的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合规管理基础,也标志着税收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积极构建征管新模式、监管新机制,为提升税收管理上的水准和税费治理效能注入了强大动力。
展望未来,“十五五”规划建议中,一系列涉税涉费任务的部署,深刻体现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以税收公平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健全税制、优化税收管理,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遏制地方政府违规招商引资带来的“政策洼地”和“开票经济”等乱象,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统一性,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好地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二是以扩大消费带动税收收入筹集能力的提升。我国具有规模巨大的商品及服务消费市场潜力,消费是拉动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也是带动税收增长的重要潜能。未来,通过有效挖掘新兴服务消费的税源潜力,将消费税部分税目征收环节后移,并完善地方税体系等多措并举改革,逐渐增强税收与消费的黏合度,通过消费的增长带动税收筹集能力的稳步提升。
三是以人为本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我国具有巨大的人口规模及人才红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不仅能更好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还能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布并实施”当选“2025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说明这一制度的建立具备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2025年,国务院公布《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明确网络站点平台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涉税信息。这一制度安排,是在数字化的经济条件下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由主要依赖个体申报,进一步转向以平台协同和数据支撑为基础的制度化阶段。
从税收征管理论看,税收遵从水平高度依赖信息的可得性和可核验性。平台经济交易数字化、收入来源碎片化、主体数量庞大,单纯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容易受到信息不对称和征管成本制约。网络站点平台作为交易撮合、订单记录和资金结算的重要节点,天然掌握较为完整、连续的交易和收入信息。将平台纳入第三方涉税信息报送体系,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化的信息协助机制,增强税收透明度,压缩隐匿空间,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符合现代税收治理以第三方信息促进自愿遵从的基本逻辑。
从现实背景看,近年来网络零售、直播电商、网络货运、灵活用工等新业态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大量个人依托平台从事经营或提供劳务。这类收入跨平台、多频次、形式多样,传统以事后核查为主的征管方式难以及时、准确覆盖。建立统一的信息报送制度,有助于税务机关系统掌握平台经济运行结构和税源分布特征,为风险分析、政策评估和征管决策提供基础支撑,也有助于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形成更稳定、可预期的纳税环境。
在实践层面,该规定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升征管能力,更在于夯实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的制度和数据基础。通过规范报送平台基础信息和平台内主体收入信息,可以推动税收治理由零散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将征管重心前移,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提示促进规范申报,降低事后执法成本。同时,统一的信息报送规则和技术标准,也有助于减少地区间征管差异,改善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体来看,《网络站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是我国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完善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的重要制度创新。随着制度边界和配套机制不断明晰,该规定将有力促进税收治理效能提升和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